燕羅YL06-03地塊位于深圳寶安區燕羅街道紅燕路廣田綠色裝飾產業基地南側空地,人工湖以北,燕朝路與朝陽路交接以東,正在施工建設的寶安區特殊教育學校以西,地塊占地面積21402.947㎡,2002年8月以前地塊為農田,2002年8月至今,地塊均為閑置空地。按照《深圳市寶安203-11號片區[松崗燕川地區]法定圖則》中的建設詳規,該區域被劃為三類居住用地(R3)+商業混合用地(C1)。
2019年6月,按照《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深人環[2018]610號)等技術文件要求對該地塊開展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工作。地塊內共布設6個土壤樣品采集點位和3個地下水采集點位,共采集20個(其中2個為質控樣)土壤樣品和4個(其中1個為質控樣)地下水樣品。土壤樣品檢測項目總計47項,包括《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基本項目45項、總石油烴(C10-C40)1項及基本理化性質1項;地下水樣品檢測項目參考《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深人環[2018]610號)中“其他行業”的必測項目32項,以及pH、總石油烴(C10-C40),總計34項。土壤檢測項目選取《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檢測項目優先選取《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限值,其中 GB/T 14848-2017 未涉及的指標(總石油烴)參照香港環境保護署《基于風險的土壤整治標準使用指南》。
檢測結果表明,土壤樣品檢出因子共7個,分別為砷、鎘、銅、鉛、汞、鎳、總石油烴,其它因子均未檢出,各檢出因子濃度均低于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地下水樣品檢出的因子有砷、鎘、銅、鉛、汞、鎳、總石油烴,檢測結果均未超過相關限值。
在本次場地環境初步調查中,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樣調查的樣品檢測指標檢出值均符合相關篩選值限值要求,項目場地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土壤環境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