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深圳市鴻盛明五金電子有限公司地塊位于松崗沙浦沙二村新工業園Ⅱ小區(A6、A7)號,處于朗碧路以東,洋涌工業路以北,茅洲河以南,寶安大道以西,地塊占地面積17000平方米,地塊在2002年以前為魚塘,2002年開始進行廠房的建設,2004年完成廠房、宿舍及配套設施的建設,2004-2017年間一直為深圳市鴻盛明五金電子有限公司,未發生過變更。2018年該地塊完成建筑設施的拆除,目前該地塊已全為空地。根據[松崗沙浦-江邊地區]法定圖則08-10-01地塊的規劃用途,該地塊位于松崗沙浦08-10-01地塊內,規劃為普通工業用地和三類居住用地,該地塊大部分區域被規劃為上蓋物業,屬于第一類用地。
二、第一階段環境調查結論
通過資料收集、現場勘探、人員訪談等方式對目標地塊和周邊進行了污染識別,地塊歷史上一直為深圳市鴻盛明五金電子有限公司,主要生產工藝為酸洗、除油、鍍鎳、鍍銅、鍍金、鍍鉻、鍍銀等,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輔材料包含了有毒有害物質,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水包含了主要污染物有銅、鎳、鋅、鉻、錫、氰化物、石油烴等,歷史上還存在過地下廢水管線和地下調節池,存在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調查地塊潛在污染可能性較大,根據《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中相關要求,該地塊為重點行業用地,未進行規范化拆除,故從嚴考慮將整個地塊列為疑似污染區域,重點關注原生產廠房、廢水處理站、污泥存放處等重點區域,地塊內可能的污染物為銅、鎳、鋅、鉻、錫等重金屬以及總石油烴、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
三、第二階段環境調查結論
通過對本項目調查地塊采集的土壤、地下水樣品監測數據進行分析,結果表明:
土壤:該地塊初步采樣布設11個土壤點位,采集35個土壤樣品;該地塊未來規劃為普通工業用地和三類居住用地,其詳細規劃大部分區域屬于上蓋物業范圍,屬于第一類用地;根據土壤檢測結果,對比土壤污染物篩選值,有12個檢測樣品的結果超過篩選值,分別為S33點位0.5米深度的鋅和鉻,S34點位0.5米深度的鎳和2米深度的砷,S35點位0.5米和1.5米深度的鎳,S35點位0.5米深度的鋅、鉻、氰化物,S35點位1.5米和2.5米深度的三氯乙烯,S39點位3.0米深度的鉛。根據《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的相關要求,采用無污染點位連線的方法,確定其污染面積約為10000平方米。
地下水:該地塊共布設3個地下水監測點,分析檢測4個地下水樣品。W1點位地下水的氯乙烯和苯濃度分別為72.4ug/L和13.2ug/L,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GW2點位地下水的鎳、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和氯乙烯濃度分別為0.0706 mg/L、149ug/L、37.4 ug/L、20.5 ug/L,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GW3點位的氰化物和氯乙烯分別為0.444mg/L和66.2ug/L,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中氰化物和氯乙烯的篩選值。
四、結論
地塊內共布設11個土壤采集點位和3個地下水采集點位,共采集35個土壤樣品和4個地下水樣品(包括現場平行樣),根據調查結果,土壤和地下水檢測結果均有超過篩選值,表明該地塊屬于污染地塊,土壤和地下水均受到污染,需要進一步開展土壤環境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