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背景
土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系美麗深圳建設。保護好土壤環境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土壤環境總體狀況堪憂,部分地區污染較為嚴重,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之一。土壤環境狀況不僅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發展和國土資源環境安全,而且直接關系到農產品質量、飲用水安全和人體健康,是重大的民生問題。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 號)、《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粵府〔2016〕145 號)和《深圳市土壤環境保護和質量提升工作方案》(深府辦〔2016〕36號)關于防范建設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實目標責任,2018 年 10月,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與深圳市天成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成鼎”)簽訂了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應責任書中要求,天成鼎作為土壤污染防治主體,對造成的土壤污染承擔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的主體責任,每年須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對其用地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以明確其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