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機場片區DU02-02地塊位于深圳市寶安機場領航高架(出場路)以西,空港三道以南,空港二道以北,領航六路以東,地塊現狀為荒地,更新單元占地面積50049.655㎡,按照機場近期建設詳規,該區域被劃為機場綜合保障設施用地,屬于第二類用地中的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
按照《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等相關要求,2019年6月,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寶安管理局委托深圳深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機場片區DU02-02地塊開展土壤環境初步調查。
二、地塊使用歷史和現狀
機場片區DU02-02地塊在2010年以前為海洋,從2010年11月開始填海,填海持續時間大約半年左右,2012年至今一直處于空置荒地狀態,由寶安機場集團代管,從歷史影像中并未發現有明顯工業生產活動的痕跡。
根據現場踏勘,現該地塊一直以來為一片空地,場地內除了自然生長的雜草外,場地內不涉及電鍍、線路板、鉛酸蓄電池、制革、印染、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儲運等行業企業用地,也不涉及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危險廢物及污泥處理處置等市政基礎設施用地,無化學品儲槽、儲罐、廢品回收站等公共配套設施。經與機場集團核實,地塊內植物并沒有施肥等維護工作。
三、調查工作開展
調查工作按照《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要求進行,由深圳深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術支持,包括場地環境調查、點位布設及報告編制,由廣東實樸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樣品采集和分析。
四、調查結果
依據《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中相對應的土壤篩選值、《地下水質量標注》(GB/T14848-2017)中III類限值、以及部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限值。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樣品各污染物檢測結果均低于相對應篩選值,因此,項目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補充調查或開展詳細調查與風險評估。從土壤環境質量的角度分析,本項目地塊用于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