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崗車輛段保障房地塊位于深圳寶安松福大道以北,碧朗路以東,朗碧路以西,茅洲河以南,地塊占地面積60105.89平方米,根據《深圳市寶安203-01&202-13號片區[松崗沙浦-江邊地區]法定圖則》,本次更新單元范圍規劃用地性質為為軌道交通+二類居住混合用地。
地塊在1994年之前,場地用途為農田,1994年至2012年間以工業廠房為主,以工業廠房為主,有小部分區域為工業園區配套宿舍。2012年至2013年間地塊內工業廠房全部拆除,地塊為閑置空地。2013年至今地塊東南部建設為地鐵用地,其余區域為荒地。
調查工作按照《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要求進行,由深圳深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術支持,包括場地環境調查、點位布設及報告編制,由澳實環境科技(廣州)有限公司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樣品采集和分析。
由于該地塊未來場地利用規劃區域不明確,在以上調查結果可知,土壤中重金屬鎳有1個樣品的檢測結果高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但低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因此本報告在結論中明確要求重金屬鎳超標區域(位于地塊西南角)不能作為二類居住用地(R2)使用,僅作為交通設施用地,在此基礎上對地塊進行合理規劃及開發利用,則可視為其不屬于污染地塊,可結束本地塊土壤、地下水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