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街道副食品公司與邊檢生活片區城市更新單元項目位于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街道,該更新單元地塊北面為口岸系統生活小區、沙頭角派出所,東面隔沙深路為銀海大廈及梧桐閣小區,南面為邊檢站生活區、銀園賓館、沙副小區及星亮酒店,西面緊鄰香港特別行政區。本項目地塊用地面積為15053m 2 。本項目用地地塊的建設最早追溯至 1988 年,逐步開發建設了沙頭角副食品小區(3 棟住宅樓)、沙頭角邊檢站住宅小區(4 棟住宅樓)及甘潤實業有限公司商業用地(1 棟)。于 1990 年完工投入使用,沙頭角副食品小區和沙頭角邊檢站住宅小區從投入使用至今一直為居民住宅。甘潤實業有限公司商業用地先后租給廚具五金加工廠(1990 年-1998 年)、深圳市梁子時裝實業有限公司(2001 年-2018 年)和深圳市通達汽車維修有限公司(2001 年至今)。根據已批的《深圳市鹽田 01-01 號片區[沙頭角地區]法定圖則》,項目地塊規劃用地類型為:居住用地(R2)、商業用地和商業辦公用地(C1+C2)和行政辦公用地(GIC1)。更新單元建設單位請求用地方向為:居住與商業混合用地(R2+C1)。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深圳市甘潤實業有限公司委托重慶豐達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土壤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報告,由于土壤和地下水采樣及檢測項目未按照《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25.1)等文件技術要求進行,深圳市人居委技術初審建議重新采樣調查。因此,深圳市甘潤實業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委托深圳深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組織開展本項目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我單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項目工作組,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 42 號)、《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令第 3 號)、《關于城市更新實施工作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二)》(深規土規〔2017〕3 號)和《深圳市土壤環境保護和質量提升工作方案》(深府辦〔2016〕36 號)有關要求,在建設單位的協助下,對該場地及臨近地區土地利用歷史及現狀進行資料收集與現場勘查,對相關人員和部門進行了訪問調查,確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街道副食品公司與邊檢生活片區城市更新單元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報告5定調查范圍,并按照《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25.1)、《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25.2)、《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工作指南(試行)》(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4 年第 78 號)、《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號)、 《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等技術文件要求制定場地初步調查方案,在收集相關資料、現場踏勘、土壤采樣及監測分析等工作基礎上,編制完成了《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街道副食品公司與邊檢生活片區城市更新單元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報告》。